用導數的極限定義證明
先寫下定義。 對 而言,導數是 。整個證明就是把這個商式化簡到「 只是代入」的程度。
展開 。 利用 ,可得 。
減去 。 與 互相消掉,剩下 。留下來的每一項都至少帶一個 因子,這正是商式不會發散的原因。
同除以 。 把 提出來得到 ,這對每個 都成立 —— 而極限要的也就只有這些。
取極限。 剩下的式子是 的多項式,所以直接代入是合法的:。
寫下結論。 因此 ,與冪次法則相符,也確認了加法常數 完全沒有貢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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