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不等式
先展開,再判斷這是哪一類不等式。 兩邊都是乘積,看起來像是需要畫符號表的二次不等式,但不把兩邊展開就無從得知。也不要想著直接比較因式—— 與 是另一套(而且不成立的)論證。
用分配律把兩邊各自展開。
於是不等式成為
兩邊同減 ——這是關鍵的化簡。 兩邊的最高次項完全相同,因此互相抵消,不等式變成一次的:
不必畫符號表、不必找臨界點、也不必管拋物線:二次的外表只是假象。
把 集中並分離出來。 兩邊同加 、同減 ,再除以正數 :
因為 , 的方向維持不變;又因為原不等式可以取等號,端點要包含進去。
寫出答案並檢查邊界。 解集合是 。取 :左邊 ,右邊 ——兩者相等,所以 屬於解集合。取 :左邊 ,右邊 ,而 不成立,可見小於 的值都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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