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簡
套用「次方的次方」法則。 對任意底數 與指數 :
指數是相乘;常見的失誤是把它們相加,那是 的規則。
代入題目給的指數。 取 、、:
把負指數換成倒數。 依定義,當 時 :
兩種寫法都正確;若「化簡」的要求是「不得出現負指數」,通常會選分數形式。
寫出定義域限制。 這些變形需要 ;若指數是任意實數,慣例上要求 , 才有定義。在這些條件下這個等式完全成立。
代數字檢查。 取 、、:原式為 ,而 。再用非整數測試:、、 得 ,而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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