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
的根,並把它寫成小數。
用「平方相等」的原理,不必急著展開。 對實數來說, 成立當且僅當 或 。把兩邊都展開當然也行 —— 會互相抵消 —— 但分情況討論更快,而且能把結構看清楚。
情形 1:。 兩邊同減 ,只剩下
這是一個不含 的假命題,所以這一情形提供不了任何解。這在意料之中:兩個一次式的斜率相同,永遠不可能相等。
情形 2:。 把右邊的負號分配進去:
再把含 的項移到左邊、常數移到右邊:
解出來並化成小數。
代回原方程式檢驗。 當 :,。於是 , —— 兩個括號裡的值恰好互為相反數,而這正是情形 2 刻意造出來的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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