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
因式分解,或說明為什麼它在整數範圍內不存在分解式。
先找公因式。 三項分別是 、 與 。第一項不含 ,最後一項不含 ,所以沒有共同的文字因式;而 裡也沒有因數 。什麼都提不出來。
套完全平方的形式,會發現對不上。 要套 這個型,最後一項必須是平方。可是 不是平方: 的指數是奇數。那個熟悉的恆等式適用的對象是
而這題與它的全部差別,就在最後那個 少了一次方。
把它當成 的二次式,算判別式。 寫成 :
得出結論。 係數為多項式、關於 的二次式能在 上分解,只有在判別式是某個多項式的平方時才成立。這裡 是 乘上兩個相異的一次因式,在 中並不是完全平方。所以 是不可分解的。
用部分分組核對一下。 頂多也只能寫成
這只是一種合法的改寫,不是因式分解,因為剩下的兩塊之間沒有任何共同部分。如果題目原意是 ,那答案就是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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