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解因式
先确认一个和到底能不能分解。 幂之和只有在指数为奇数时才分解得开。原因藏在根里: 使 ,于是由因式定理, 必然整除它。若指数是偶数,同样的代入得到 ,这正是 没有这个因式的原因。
套用奇次幂之和的恒等式。 当 为奇数时,
各项符号正负交替,从正号开始;又因为 是偶数,也就是项数 是奇数,所以末项也落在正号上。
写出 的情形。 第二个因式有 项,每一项的总次数都是 :
乘开来验证。 展开时, 分配后得到 , 分配后得到 。中间各项两两抵消,只剩下 ✓ —— 交替的符号存在的意义,正是为了逼出这种裂项相消。在 范围内的全部 组整数上都验证通过 ✓。
确认那个四次因式在整数范围内不可再分。 把它看成关于 的二次式,并没有可用的有理结构;而且对不全为零的实数 它只取正值(例如 时为 )。所以这个两因式的形式已经是最终结果。抽查 :,而 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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