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简
先确认它们是同类项。 每一项的字母部分都是 —— 字母相同,次数也相同( 是一次, 是二次)。这正是能够合并的条件,也说明合并时字母部分原封不动,只有前面的数字在参与运算。
把公共的字母部分提出来。
这是反过来用分配律,问题就化成了一次纯算术。
从左往右把系数加起来。 顺序很重要,因为减法不满足结合律:
所以系数是 。把 算成 、写出 ,是这里最常犯的符号错误。
写出化简后的结果。
的指数依旧是 —— 合并同类项从来不改变次数,只改变同类项的个数。
代入数值验证。 取 ,:原式为 ,而 ✓。在 范围内全部 组整数上这个恒等式都成立 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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