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并同类项进行化简:
先确认它们真的是同类项。 同类项要求变量相同、次数也相同。这里三项都是 的倍数,所以能并成一项。(像 和 就并不了。)
把公共的变量提出来。 这其实是分配律反过来用,一提出来,运算就纯粹变成数字的加减:
把系数连同符号一起相加。 从左往右算:
所以系数是 。
按习惯写出结果。
系数为 时从来不写出来——答案就是 。这里容易犯两个错:一是停在 不往下写,二是更严重的写成 或 (把指数也加了起来,而合并同类项从不动指数)。
代入具体数字验证。 取 : ✓,正好就是 。在 内随机取 个 值测试,每一个都与 吻合 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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