卡在這題?用 AI 解開它
Finance · real student question

西恩的正常時薪是 95.00 披索。某週他在週一、週二、週三各工作 8 小時正常工時,週四與週五各工作 11 小時(每天 8 小時正常工時加 3 小時加班)。平日加班以正常時薪的 125% 計。求他這一週的薪資總額。

Question

西恩的正常時薪是 ₱95.00₱95.00。在某個週一到週五的工作週裡,他的工時是

  • 週一、週二、週三各 88 小時正常工時;
  • 週四與週五各 1111 小時,也就是每天 88 小時正常工時再加 33 小時加班。

平日的正常加班以正常時薪的 125%125\% 計(加給 25%25\%)。求西恩這一週的薪資總額。

Step-by-step solution

  1. 先把工時拆成正常工時與加班工時。 兩種費率適用於不同的時數,所以必須分開加總,不能混在一起算。五天當中每一天都有 88 小時正常工時;只有週四與週五多出加班:

    正常工時:5×8=405\times 8=40 小時

    加班工時:2×3=62\times 3=6 小時

  2. 正常工時按原時薪計酬。

    40×₱95.00=₱3,800.0040\times ₱95.00=₱3{,}800.00

    這裡常犯的錯是只算那三個「正常」的日子,忘了週四與週五在開始加班之前,各自也還有 88 小時的正常工時。

  3. 算出加班的時薪。 加給 25%25\% 就是正常時薪的 125%125\%:

    ₱95.00×1.25=₱118.75 每加班小時₱95.00\times 1.25=₱118.75\ \text{每加班小時}

    注意這個加給乘的是時薪,不是時數。

  4. 計算加班工時的薪資。

    6×₱118.75=₱712.506\times ₱118.75=₱712.50

  5. 把兩部分加起來。

    ₱3,800.00+₱712.50=₱4,512.50₱3{,}800.00+₱712.50=₱4{,}512.50

    ₱4,512.50\boxed{₱4{,}512.50}

  6. 逐日核對一次。 週一到週三:3×(8×95)=3×760=₱2,280.003\times(8\times 95)=3\times 760=₱2{,}280.00。週四與週五:各為 8×95+3×118.75=760+356.25=₱1,116.258\times 95+3\times 118.75=760+356.25=₱1{,}116.25,所以 2×1,116.25=₱2,232.502\times 1{,}116.25=₱2{,}232.50。合計 2,280.00+2,232.50=₱4,512.502{,}280.00+2{,}232.50=₱4{,}512.50 ✓ —— 兩條路徑吻合。

  7. 看一下加給的量級。 沒有加給的話,那 66 小時額外工時只能賺到 6×95=₱570.006\times 95=₱570.00;25%25\% 的加給多出 ₱142.50₱142.50,恰好就是 0.25×5700.25\times 570。像這樣把加給單獨檢查一次,可以快速確認乘數是套在時薪上,而不是套在總額上。

Answer

₱4,512.50 (40 小時正常工時,時薪 ₱95+6 小時加班,時薪 ₱118.75)₱4{,}512.50\ (40\text{ 小時正常工時,時薪 }₱95+6\text{ 小時加班,時薪 }₱118.7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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