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
求 (1) 與 ;(2) 。
先把兩個分母都有理化。 分子分母同乘共軛式,分母立刻變成 :
兩個分母都恰好等於 ,這也是後面數字如此乾淨的原因。
(1) 先求和。 那兩個 互相抵消:
再求積。 這是一個平方差:
注意 與 互為倒數——從它們最初的定義式就能一眼看出。
(2) 用對稱式恆等式,別去逐項平方。
這樣就不必展開兩個根式的平方,先求 與 的意義正在於此。
代入。
直接驗算一遍。 、: ✓, ✓, ✓。同理,用恆等式 可得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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