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簡
成為 的形式,其中 為有理數,並求 。
先化簡兩個單純的根式。 把最大的完全平方因數提出來:
把根式的商併成一個根號。 利用 :
這比先做分母有理化快得多。
把最後一項有理化。
(也可以直接看出 ,因為 。)
把 √3 項與 √5 項分開合併。 它們是不同類的根式,不能併在一起:
對照題目要求的形式再相加。 寫成 可得 、,所以
數值驗算。 、、、。總和是 ,而 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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