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完不会?让 AI 一步步解给你看
Finance · real student question

Sean 的正常时薪为 95.00 比索。某一周他周一至周三每天工作 8 小时正常工时,周四和周五每天工作 11 小时(8 小时正常工时加 3 小时加班)。平日加班按正常时薪的 125% 计算。求他这一周的工资总额。

Question

Sean 的正常时薪为 ₱95.00₱95.00。在周一到周五的某一周里,他的工时安排如下

  • 周一、周二、周三各 88 小时正常工时;
  • 周四、周五各 1111 小时,即每天 88 小时正常工时加 33 小时加班。

平日加班按正常时薪的 125%125\% 计算(即上浮 25%25\%)。求 Sean 这一周的工资总额。

Step-by-step solution

  1. 先把工时拆成正常工时和加班工时。 两种时薪对应的小时数不同,必须分开累计,不能混在一起算。五天里每天都含 88 小时正常工时;只有周四和周五多出加班:

    正常工时:5×8=405\times 8=40 小时

    加班工时:2×3=62\times 3=6 小时

  2. 正常工时按基本时薪结算。

    40×₱95.00=₱3,800.0040\times ₱95.00=₱3{,}800.00

    这里常见的失误是只数那三个「正常班」的日子,忘了周四周五在开始加班之前也各有 88 小时正常工时。

  3. 求加班时薪。 上浮 25%25\% 就是正常时薪的 125%125\%:

    ₱95.00×1.25=₱118.75 每加班小时₱95.00\times 1.25=₱118.75\ \text{每加班小时}

    注意上浮的是时薪,而不是小时数。

  4. 结算加班工时。

    6×₱118.75=₱712.506\times ₱118.75=₱712.50

  5. 把两部分加起来。

    ₱3,800.00+₱712.50=₱4,512.50₱3{,}800.00+₱712.50=₱4{,}512.50

    ₱4,512.50\boxed{₱4{,}512.50}

  6. 逐日复核一遍。 周一至周三:3×(8×95)=3×760=₱2,280.003\times(8\times 95)=3\times 760=₱2{,}280.00。周四和周五:每天 8×95+3×118.75=760+356.25=₱1,116.258\times 95+3\times 118.75=760+356.25=₱1{,}116.25,所以 2×1,116.25=₱2,232.502\times 1{,}116.25=₱2{,}232.50。合计 2,280.00+2,232.50=₱4,512.502{,}280.00+2{,}232.50=₱4{,}512.50 ✓——两条路算出来一致。

  7. 再看看加班上浮到底有多少。 如果没有上浮,这多出的 66 小时只能拿 6×95=₱570.006\times 95=₱570.00;25%25\% 的上浮多给了 ₱142.50₱142.50,恰好等于 0.25×5700.25\times 570。像这样单独核一下上浮部分,能很快确认这个倍数是乘在时薪上而不是乘在总额上。

Answer

₱4,512.50 (40 小时正常工时,每小时 ₱95+6 小时加班,每小时 ₱118.75)₱4{,}512.50\ (40\text{ 小时正常工时,每小时 }₱95+6\text{ 小时加班,每小时 }₱118.75)

Need to solve a different problem like this? Open the solver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