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断下述命题是否成立。若
收敛,且 ,则 收敛。请给出证明或反例。
把两个条件都翻译成关于部分和的说法。 记 。三项一组地加括号既没有重排也没有遗漏任何一项,所以分组后级数的第 个部分和恰好是
于是第一个条件说的正是:子列 收敛,设其极限为 。
看清还缺什么。 一个子列收敛本身并不能保证整个数列收敛——还必须说明其余的部分和 与 也趋于同一个极限。第二个条件正是为此而设的。
处理这两个中间的部分和。
由于 ,有 和 ,所以
把三个子列合起来。 每个下标 都形如 、 或 ,而 的这三个子列都趋于同一个极限 。一个数列若其全部下标被有限多个都收敛到 的子列覆盖,那它本身也收敛到 :
说说第二个条件为什么不能去掉。 没有 ,结论就不成立:取 ——每三项一组的和都是 ,所以分组后的级数收敛,但部分和 在 之间循环,始终不趋于任何值。这里 ,而这正是那个条件所堵住的漏洞。
当心一个流传甚广的「反例」。 有些解答给出 作为反例,可 按交错级数判别法是收敛的(收敛到 ),什么也没否定。真正的反例必须违反两个条件之一——而由上面的证明可知,这样的反例并不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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