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簡成最簡的積之和形式:
先把式子轉成最小項清單。 把每個乘積項讀成 位元的樣式 (帶撇號的文字代表 ):
於是
起始成本是 個乘積項、 個文字。
列出所有主要蘊涵項。 把相鄰的最小項(恰好差一個位元的那些)合併,只保留最大的群組,得到七個主要蘊涵項:
每個群組都只含兩格 —— 整張圖上沒有任何 格的方塊,因為這些最小項裡任何四個都湊不成卡諾圖上的一個方塊。
找出必要的項。 最小項 只被 蓋到, 只被 蓋到,所以這兩個完整的最小項是必要的,非出現不可。同樣地, 只出現在 裡、 只出現在 裡、 只出現在 裡 —— 這又是三個必要的主要蘊涵項。
把剩下的蓋起來。 這五個必要項 、、、、 合起來蓋住了 ,只剩下 。它可以由 或 任一個接手,兩者大小都是二,所以恰好存在兩組成本相同的最簡覆蓋。
寫出最簡的積之和。 選 :
另一組同樣最簡的寫法是把 換成 。無論哪一種,成本都是 個乘積項、 個文字,比原本的 個乘積項、 個文字要精簡。
用完整真值表驗證。 把化簡後的式子在全部 種輸入組合上求值,結果恰好在 上是 、其餘都是 。化簡幅度之所以有限,原因出在結構上:像 ()與 ()這種最小項在集合裡沒有鄰居,所以無論怎麼分組,它們都只能以完整的四文字乘積項留下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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